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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关键堵点 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松绑,北京理工大学的做法
2024年05月03日 陈柏强  中国知识产权报

 

         打通转化关键堵点 激发运用内生动力

   解决专利转化运用的主体动力问题,是要消除科研人员在专利转化中的“责任顾虑”“激励顾虑”“保护顾虑”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科技部等部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推动高校完善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健全专利申请前评估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特别是优化专利申请资助和授权奖励政策,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转化效益。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对高校院所的专利转化工作做了重点部署,首次针对全国范围的高校院所,提出探索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的新机制新模式。笔者认为,这一重要部署具有里程碑意义,是《行动方案》的亮点之一。

由于专利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一定风险性,这与传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形成了一些矛盾。20158月,我国通过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高校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审批或者备案,旨在通过赋予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调动单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然而,对于作价入股这一重要的转化方式,专利等知识产权一旦形成股权,就不再属于上述法律的效力范围之内,又必须按照原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监管,接受保值增值的考核,修订法律只解决了知识产权阶段的掣肘问题,而没有解决形成股权后的制度性障碍。单位和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于担心企业发展不力带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自然缺乏足够的动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团队较早地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并于2020年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提出了针对技术类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的打包考核方案。总体思路就是,针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高风险,不再考核某一个项目的成败,而是对一批项目进行整体考核,只要总价值没有减少,就认为是保值增值。这一方案既坚持了知识产权及其入股所形成的股权属于国有资产这一根本原则,又尊重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客观规律,强化了分类管理的理念,具有可操作性,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2021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在中关村实施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北京理工大学团队结合研究基础,积极参与先行先试配套措施的制定,重点针对破解国有资产监管难题建言献策。2023年以来,科技部等五部门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等十家在京高校院所,北京市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同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其中最为核心的改革举措就是对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所形成的股权实施整体考核。这意味着,2023年上述创新政策借助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的东风,得以在中关村核心区和10家试点单位率先实施。

《行动方案》将这一重大突破上升到国家层面,使得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所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面对这一重大利好,高校院所应如何抓住机遇,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笔者认为,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的国资监管思维惯性,尊重创新与转化内在规律,大胆实践和探索;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胜任技术类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高水平运行体系,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依托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类股权持股平台,按照新的监管模式和管理理念进行管理,简化股权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三是促进高校院所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组建技术转移联盟等方式凝聚共识,在实践探索中形成合力,互相借鉴改革创新经验,加快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

《行动方案》的出台,解决了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的一些堵点,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松了绑。相信随着全国高校院所的大胆探索,更多专利转化运用的新途径、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联席理事长、秘书长 陈柏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打通关键堵点 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松绑)

 (编辑:晏如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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