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中心的业务发展,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流程如下:
(一)用户委托。委托人从广西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写业务委托申请表,或直接到中心办公室索取“委托表”,填写完毕后交当班接待员。
(二)业务受理。接待员确定委托属本站业务范围后正式受理,同时告知委托人服务报告提交日期并收取服务费预付款。委托人需交留有关项目技术资料。由中心主任按照课题专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当年业务量情况指定人员承办之后,接待员将所有委托资料交给承办该课题的服务人员。
(三)委托人认真填写委托单内容,在委托人和服务人员互相理解和达成一致后,签订《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合同》,双方签字,以示正式委托和受理。相关信息服务开始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其内容,如更改则按重新委托办理。
(四)检索。服务人员按委托要求开始检索,根据实际检索情况调整检索策略直到获得满意结果。
(五)撰写服务报告。服务人员根据检出相关文献草拟服务报告。
(六)审核服务报告。服务人员将服务报告初稿交审核员审查,审核员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共同请教技术专家。
(七)出具正式服务报告。 服务人员按要求完成修改后出具正式服务报告,并及时通知委托人来领取。服务人员负责收齐服务费,指引委托人到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并记录发票号。
(八)文件归档。服务人员按照要求负责将受理专利项目的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进行归档。